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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黑土地保护简报 第十一期

    来源:吉林省土壤肥料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11-18


  • 2015年度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总结

    2016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农业部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司关于做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加强黑土资源保护,我省从20159月份启动了“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选择了黑土核心区域、农业现代化基础较好,大型农机具较多、规模化经营程度较高的榆树市、公主岭市、农安县和松原市宁江区等4个县(市、区)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

    一、  统筹部署,全面落实2015年度工作任务

    (一)认真研究制定项目方案。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启动后,我省立即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农科院、中科院长春地理研究所等有关专家展开研讨,认真研究项目任务及技术内容,拟定项目实施方案。

    2015年9月,吉林省农委和吉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指导方案》,各项目县(市、区)也分别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2015年度共实施黑土地保护试点面积40万亩,每个县(市、区)实施10万亩。项目按照“控、增、保、养、调”的技术路线(即,控制黑土流失、增加有机质含量、提高保水保肥能力、种植养地作物、调控土壤养分),重点实施了六项技术内容: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深翻深松、养分调控、粮豆轮作及耕地质量监测。

    (二)全面落实项目任务。目前,2015年度试点任务已全面完成,共落实试点面积40万亩,每个试点县10万亩。实施秸秆还田26.36万亩,施用有机肥料27.35万亩,粮豆轮作9.82万亩,实施深松面积10.3万亩,实施养分调控6.58万亩,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20个。




    一是,大力推广应用秸秆还田技术。项目区重点推广应用了秸秆翻压还田和秸秆堆沤还田两种技术模式,实施秸秆翻压还田10.78万亩,秸秆堆沤还田15.58万亩。各试点县(市)根据本区域特点深入研究探索适合本区域的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宁江区将秸秆翻压还田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技术相结合,既提高了灌溉效率,又解决了秸秆翻压还田可能出现土壤墒情不足的问题;榆树市项目区在秸秆堆沤腐熟还田工作中与当地畜禽养殖企业联合,提高了堆沤肥质量,促进了秸秆堆沤工作开展。各试点县还因地制宜开展了玉米秸秆覆盖还田、秸秆深埋还田以及不同量秸秆还田技术的试验示范研究。通过技术模式探索和试验示范为我省秸秆还田工作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二是,大力开展有机肥料积造和施用,培肥地力。项目通过购买服务和物化补助等形式,鼓励堆沤积造有机肥,促进农家肥、商品有机肥、畜禽粪便堆沤肥等多种有机肥产品应用。项目区共施用农家肥10万亩,施用畜禽粪便堆沤肥3.3万亩,施用商品有机肥14.05万亩。各试点县结合当地有机肥资源状况,积极采取了有效措施,与村屯环境整治项目整合、与有机肥料生产企业联合,促进有机肥产品应用,提高农民施用有机肥料意识,推动有机培肥工作开展。

            三是,转变传统耕作方式和栽培模式,提升耕地质量。项目区积极推广深松深耕、玉米大豆轮作和养分调控等技术措施。推广应用深松技术10.3万亩,玉米大豆轮作9.82万亩,养分调控6.58万亩。通过以上耕作方式和栽培技术应用,增加了耕层深度,改善土壤耕层物理性状,促进了中微量元素肥料施用,平衡了土壤养分状况,实现了耕地用养结合,进一步提升了耕地质量。

    四是,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系统,提高监测水平。完成了4个试点县耕地质量监测平台建设,每个试点县建设一套耕地质量监测系统(包括:1个监测平台、5个耕地质量监测点,5个自动化墒情监测点),对项目区耕地土壤墒情、土壤肥力、肥料效应和苗情长势等全方位进行监测。


    二、强化管理,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省成立了以省农委李国强主任为组长的项目领导组和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农科院以及中科院长春地理所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还成立项目办和联络组,负责项目协调工作。省农委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委党组会议研究内容,认真研究项目任务及技术内容。各试点县也积极组织成立了项目领导组和专家指导组,项目县政府主管县长担任领导组组长,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农科院和中科院长春地理所分别为各项目县的技术依托单位,各项目县建立了责任包保制度,每个项目区确定包保责任人,分片分户包保,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我们组织项目领导组、技术指导组的专家成员以及4个试点县的农业局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题研讨会6次,研究我省黑土地保护试点工作目标、技术路径、实施内容、资金补贴标准、补贴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确保各项面技术全面落实。

    (二)抢抓工作进度。各试点县将黑土保护试点工作作为农业部门头等大事来抓,抽调精兵强将积极组织实施。一是大力向县、乡、村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宣传黑土地保护惠农政策、技术措施及重要意义。编印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工作简报》,每月印发一期,宣传黑土地保护试点取得的成效和工作情况,目前已编印了11期。二是积极组织县、乡、村三级干部安排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调动各级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各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各试点县(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参与,为克服作业时间紧张的现状,采取人休机器不休,24小时连续作业的方式,提高作业效率。一些县(市)经县政府批准,特事特办,减化“秸秆翻压还田”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全力推进秸秆还田工作开展,全面完成了计划任务;另外,针对秸秆翻压还田和玉米大豆轮作可能出现的土壤墒情不足和除草剂药害等问题,我们还制定了“玉米秸秆翻压还田春季保墒技术指导意见”和“玉米大豆轮作除草剂药害防治技术指导意见”。

    (三)加强考核督导。为加强项目区管理,增强各单位责任意识,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我们制定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责任书》,组织各项目县政府主管县长和农业局长召开了专题会议,省农委与各试点县(市、区)政府签订了“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责任书”。从目标任务、技术措施、培训指导、资金管理等等四个方面明确了各试点区的责任。我们还制定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最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明确了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项目实施三年后最终绩效考核内容。省农委与省财政厅联合行文,印发了这两个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试点区各部门的责任意识,确保全面完成计划任务。

    另外,为了抓好对项目监督管理,制定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成立了项目督导检查组,根据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每个月安排了重点督导检查的内容,每周调度一次工作进度。

    三、总结经验,探索黑土地保护运行机制

    黑土保护试点工作任务繁重,补贴资金额度较大,为保证项目进展顺利,各试点县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社作用。项目地块选择上尽量选择有一定规模的农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土地集中连片,农业机械化程度高,便于技术落实。

    ——整合项目,发挥协同效应。项目实施中,项目区将机械深松、高标准粮田建设、村屯环境整治等项目与本项目整合,实现了各项技术的配套应用,效果明显。

    ——与畜禽养殖企业或养殖大户合作。在开展秸秆腐熟堆沤工作中,通过与畜禽养殖企业或养殖大户合作,充分利用了农村有机肥资源,推动了有机培肥工作开展。

    四、2016年度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7月份,我省制定了《2016年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推进落实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内容、技术措施、补贴方式、工作进度等。各项目县也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开始着手启动实施。2016年度我省计划实施秸秆翻压还田13.4万亩,秸秆堆沤还田14万亩,堆沤农家肥10万亩,增施商品有机肥料16.6万亩,粮豆轮作11.19万亩,养分调控7.47万亩。

    目前,各试点县已经组织开展了秸秆翻压还田、秸秆堆沤腐熟、有机肥招标采购等工作,其中,秸秆翻压还田已实施7.6万亩,由于今年秋季

    雨水多,秋收工作开始比常年晚10-15天,霜冻时间较早,在116日左右冻土层深度就已经达到10cm,无法进行翻压操作,作业时间严重不足,影响了秸秆翻压还田的工作进度,到目前为止仅完成了计划面积的50%,现各项目县正在积极筹备,争取在明年春耕之前完成全部秸秆翻压还田工作,其它各项技术措施正在有序进行。

     

    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10月17日,我省组织召开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会议,各项目县农技推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15年度工作、调度2016年度工作进展、部署各试点县耕地质量监测系统建设任务。

    会上,各县负责人对2015年度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介绍了当地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遇到的困难,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经验,为我省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的顺利进行、探索合理的黑土地保护综合技术模式和运行机制提供了参考。

    靳锋云站长参加了本次会议,他对各项目县为试点工作做出的成绩给与了充分肯定,并对2016年试点项目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抓好2015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收尾,抓紧时间将秸秆堆沤肥料运送到田间;二是要抓好项目资金的拨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发放;三是要抓好下一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工作,尤其是秸秆翻压还田工作,要抢时间,抢进度;四是要认真总结各项技术模式,探索适合当地的“可推广、可复制、能落地、接地气”的黑土地保护综合技术模式和运行机制。

     

    认真落实农业部会议精神 推进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2016年1024-26日,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环保总站在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组织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班”,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廖西元司长、张国良处长、强少杰调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中廖西元司长针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王飞处长解读了《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廖西元司长对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要认真总结秸秆综合利用经验。08年以来由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牵头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创新机制,加强指导,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1%,探索了不同区域的秸秆综合利用好的模式和经验,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的秸秆综合利用经验,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要充分认识综合利用的意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事关农业生产、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是“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纳入了绿色发展理念,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将秸秆综合利用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目标体系,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将率达到85%以上。

    三要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坚持“输堵结合、区域统筹、农用优先”的原则,明确技术路线,综合考虑各地特点,因地制宜,明确主导模式。东北要以黑土地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主。要强化技术措施、工作措施和政策措施三个措施结合,要强化农民、企业和政府三个主体结合,要强化中央、地方、基层政府部门结合。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要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政府行为,由政府组织抓落实,统一协调各项重大问题,落实配套政策,加强主体培育,构建配套体系,推进工作开展。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配套、技术培育和技术研发,探索完善秸秆还田技术,促进秸秆“五化”利用,为政府提供支撑,为社会主体提供服务,建立秸秆还田技术体系。要进一步强化示范带动和宣传工作。建立区域主导模式,算好经济账,建立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典型模式,尤其要做好主模式的示范。对总结出的好模式、经验、好做法等要做好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根据此次会议精神和《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合利用试点 促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积极组织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狠抓各项试点任务的落实。结合我省秸秆资源分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能力,我们选择了城市周边、机场附近、公路沿线为项目实施区域,确定农安、德惠、榆树、九台、双阳、梨树、公主岭、伊通等8县(市、区)为试点县,大力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央财政为我省补贴8000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试点县。

    8月份,我省制定了《吉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目标任务,我省将采取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形式,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为强化领导责任,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和吉林省财政厅联合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由省农委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省财政厅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工作,成立了由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农科院及中科院长春地理所有关专家参加的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技术指导。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县(市),各项目县(市)也都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目前各试点县正积极组织落实各项任务。

     

    推进黑土地保护立法,加强黑土地保护力度

    ——《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草案)》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一审

          2016年927日吉林省人大召开了常委会议审议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草案),参会委员对“条例”制定及规范内容、措施都给予了高度评价,“条例”顺利通过一审。这标志着吉林省黑土地保护立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标志着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工作将步入法制化管理。

    ——制定黑土地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的举措。2015年39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代会吉林代表团审议,详细询问了黑土地保护情况。716日至18日,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指出,黑土地土质肥沃,是吉林农业发展得天独厚的条件。要开展黑土地保护行动,切实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201411月,省委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制定黑土地保护地方性法规”。20153月,我省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黑土地保护法的议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高度重视,要求加快落实相关工作。全国人大环资委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在审议报告中提出“积极促进黑土地地区制定保护黑土地的地方性法规”。      

    ——制定黑土地保护条例是黑土地保护形势的客观要求。近年来,由于大规模的项目建设和过度开发,以及化肥农药大量施用取代了深松、轮作、培肥等传统耕种习惯,植被受到破坏,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黑土层加速流失、变薄。制定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已经迫在眉睫。据调查,我省黑土地有机质含量由原来的4%—8%下降到目前的2%—3%,厚度由原来的60—70厘米下降到目前的20—30厘米,面临土层变薄、肥力下降、面积减少等。通过立法能有效解决开垦利用过度、种植方式不合理等问题,并通过改善黑土地质量促进食品安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制定黑土地保护条例能够填补立法空白、形成保护合力。目前,我国还没有黑土地保护专项法律。相关规定分散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当中,且没有将保护黑土地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存在保护职责不清、法律责任不明确等问题。通过立法能够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有效整合现有各类资源,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黑土地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及特色。“条例”草案共六章68条。第一章总则10条,第二章分区、规划与评价7条,第三章保护措施27条,第四章监督管理8条,第五章法律责任14条,第六章附则2条。

    (一)明确了保护范围。条例草案将黑土地确定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非建设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湿地、园地等土地资源”,主要考虑国家东北黑土地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和农业部黑土地保护试点工作均明确我国东北黑土区包括黑龙江省和吉林省全部、辽宁省大部以及内蒙古东部。现行全国土地分类方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一级类)和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及其他土地等(二级类)。我省湿地资源丰富,沼泽、滩涂等主要湿地类型包含在其他土地类型中,因此增加湿地。

    (二)创设了分区分类保护机制。条例草案将我省黑土地划分为中部核心区(35个县、市、区)、东部防护区(21个县、市、区)和西部防护区(7个县、市、区),按照质量标准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重点养护类和治理修复类。中部典型黑土区与东部林地、西部草原湿地相互依存且同属一个生态系统,因此进行一体保护。对不同区域黑土地和不同质量耕地采取差异化保护措施,对中部核心区实施更加严格的保护。以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标准符合实际且有利于贯彻实施。

            (三)突出问题导向,建立保护体系。条例草案围绕黑土地水土流失、肥力下降、污染加重等突出问题,规范了秸秆还田、深翻深松、退耕轮作、水土保持、污染防治、防风固沙、盐碱地治理等保护措施,形成了规划、评价、监测、用途管制、约谈问责、公益诉讼、司法联动、人大监督等一整套制度体系。

    (四)构建了严格规范的法律责任体系。条例草案明确了黑土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包括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土地的承包者、经营者等。对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从重处罚,对没有处罚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综合运用了没收、罚款、恢复原状、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分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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