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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发布耕2019年地质量等级情况通告

    来源:吉林省土壤肥料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11-10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通告

    通告〔 2020〕1号

    2019年,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依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 2016年第 2号)和《耕地质量等级》( GB/T 33469-2016)国家标准,对吉林省 10480万亩耕地质量等级进行了调查评价。评价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的图斑为评价单元,选取了立地条件、剖面性状、耕层理化性状、养分状况、土壤健康状况和土壤管理等方面指标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吉林省耕地质量总体情况

    吉林省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等级为 4.19等。其中一至三等级的耕地面积为 4364.4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 41.65%,主要分布在中部的长春市、四平市和吉林市大部。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障碍因素不明显,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四至六等级的耕地面积为 4371.3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 41.71%,主要分布在辽源市、通化市和松原市大部。这部分耕地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障碍因素较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突破口。七至十等级的耕地面积为 1744.1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 16.64%,主要分布在西部的白城市和东部的白山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应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各等级耕地面积占比和耕地质量等级分布情况见图 1和图 2。


    1吉林省各等级耕地面积占比图

    2  吉林省耕地质量等级分布图

    二、不同农业区域耕地质量情况

        按照我国综合农业区划,兼顾土壤类型、农业生产条件、行政区划等因素,将吉林省划分为松嫩 -三江平原农业区和长白山地林农区两个二级区,并以此进行分区评价。

        (一)松嫩—三江平原农业区。该区耕地总面积8297.5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79.17%,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 4.09等,主要土壤类型为黑土、草甸土、黑钙土、新积土和水稻土。该区地势平坦,立地条件优良,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排灌能力较强,是吉林省高等级耕地主要分布区域。该区域一至三等地的耕地面积为 3793.50万亩,占该区总耕地面积的 45.72%;四至六等地的耕地面积为 3078.00万亩,占该区总耕地面积的 37.09%;七至十等地的耕地面积为 1426.00万亩,占该区总耕地面积的17.19%。

        (二)长白山地林农区。该区耕地总面积 2182.5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20.83%,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为 4.58等,主要土壤类型为白浆土和暗棕壤。该区为山区半山区和低山丘陵区,地势起伏,立地条件一般,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除水田外基本无灌排能力。该区域一至三等地的耕地面积为 571.50万亩,占该区总耕地面积的 26.19%;四至六等地的耕地面积为 1291.50万亩,占该区总耕地面积的 59.18%;七至十等地的耕地面积为319.50万亩,占该区总耕地面积的 14.63%。

        三、各等级耕地情况

        (一)一等地。吉林省一等耕地面积为 1493.24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14.25%,主要分布在吉林省中部地区,以长春市、松原市、四平市和吉林市为主,占一等耕地总面积的 84.28%。土壤类型主要为草甸土、黑土、黑钙土、新积土和水稻土,五种土壤类型占一等耕地总面积的 81.91%。

    (二)二等地。吉林省二等耕地的面积为 1292.22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12.33%,主要分布在吉林省中部地区,以长春市、松原市、四平市和吉林市为主,占全省二等耕地总面积的

    84.39%。土壤类型主要为黑土、黑钙土、草甸土和新积土,四种土壤类型占二等耕地总面积的 75.70%。

    (三)三等地。吉林省三等耕地的面积为 1578.99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15.07%,主要分布在吉林省中部地区,以长春市、松原市、四平市和吉林市为主,占全省三等耕地总面积的

    76.41%。土壤类型主要为黑钙土、草甸土、黑土、暗棕壤、白浆土和新积土,六种土壤类型占三等耕地总面积的 88.63%。

    (四)四等地。吉林省四等耕地的面积为 1645.19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15.70%,主要分布在吉林省中部地区,以长春市、松原市、四平市和吉林市为主,占全省四等耕地总面积的

    68.81%。土壤类型主要为黑钙土、暗棕壤、草甸土、白浆土、黑土和新积土,六种土壤类型占四等耕地总面积的 88.49%。

    (五)五等地。吉林省五等耕地的面积为 1414.96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13.50%,该等耕地在吉林省东部和西部地区均有分布,以吉林市、松原市、白城市和四平市为主,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 63.92%。土壤类型主要为黑钙土、暗棕壤、白浆土、草甸土和新积土,五种土壤类型占五等耕地总面积的 81.41%。

    (六)六等地。吉林省六等耕地的面积为 1311.22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12.51%,该等耕地在吉林省东部和西部地区均有分布,以白城市、吉林市、松原市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主,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 72.57%。土壤类型主要为黑钙土、暗棕壤、白浆土、草甸土和风沙土,五种土壤类型占六等耕地总面积的81.25%。

    (七)七等地。吉林省七等耕地的面积为 884.38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8.44%,该等耕地在吉林省东部和西部地区均有分布,以白城市、吉林市、松原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四平市为主,占七等耕地总面积的 89.83%。土壤类型主要为黑钙土、暗棕壤、风沙土、草甸土和白浆土,五种土壤类型占七等耕地总面积的 81.12%。

    (八)八等地。吉林省八等耕地的面积为 442.89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4.23%,该等耕地在吉林省东部和西部地区均有分布,以白城市、松原市、吉林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四平市为主,占八等耕地总面积的 96.24%。土壤类型主要是风沙土、黑钙土、栗钙土、草甸土和暗棕壤,五种土壤类型占八等耕地总面积的 85.72%。

    (九)九等地。吉林省九等耕地的面积为 322.2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3.07%,该等耕地在吉林省东部和西部地区均有分布,以白城市、松原市和四平市为主,占九等耕地总面积的98.21%。土壤类型主要是风沙土、黑钙土、栗钙土、碱土和草甸土,五种土壤类型占九等耕地总面积的 92.46%。

          (十)十等地。吉林省十等耕地的面积为 94.71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0.90%。该等耕地在吉林省东部和西部地区均有分布,以白城市、四平市和松原市为主,占十等耕地总面积的99.93%。土壤类型主要是风沙土、黑钙土、碱土、草甸土和栗钙土,五种土壤类型占十等耕地总面积的 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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