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免予登记产品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肥料产品免予登记: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二、省级登记产品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肥料产品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复混(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
三、农业部登记产品
除免于登记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产品以外的肥料产品。
肥料登记范围
来源:吉林省土壤肥料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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